吉林省發改委官網顯示,7月17日,國家發改委重新啟動了城市軌交規劃審批工作;30日,長春市第三期城市軌道交通建設規劃獲批。這表明,去年8月陷入停滯的城市軌道交通建設規劃審批工作重新啟動。
吉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公布《長春市第三期城市軌道交通建設》已在國家發改委主任辦公會審議通過的消息。
長春市第三期城市軌道交通建設規劃,共計8條線路,總長135.4公里,包括:5號線一期工程(19.5公里)、6號線工程(29.7公里)、7號線一期工程(22.5公里)、空港線一期工程(33.3公里)、雙陽線一期工程(11.3公里)、2號線東延工程(9.1公里)、4號線南延工程(7公里),3號線南延工程(3公里);總投資787.32億元,資本金比例為40%,其余資金由國內銀行貸款解決;規劃年限為2018-2023年。
長春第三期獲批,是國家軌道交通審批暫停近一年后再次啟動規劃審批工作。
2017年8月
由于包頭地鐵停工事件和中央金融會議、經濟會議的防范地方系統性債務風險要求,國家發改委暫停了城市軌道交通建設規劃審批工作。
2017年8月
由于包頭地鐵停工事件和中央金融會議、經濟會議的防范地方系統性債務風險要求,國家發改委暫停了城市軌道交通建設規劃審批工作。
2017年11月
武漢市發改委在回復“武漢軌道交通第四輪批復時間”時提到,“目前,國家要求國家發改委對全國軌道交通建設情況重新評估,在此基礎上形成分類管理意見,待國家批準后再啟動審批工作。”(2017年3月,武漢市軌道交通第四期建設規劃(2017-2023年)通過國家環保部的環評技術審查,上報國家發改委評估審查批復)
2018年7月13日
國務院辦公廳頒布《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軌道交通規劃建設管理的意見》(國辦發〔2018〕52號)。
2018年7月17日
2018年7月30日
國家發改委召開主任辦公會,審議通過吉林省長春市第三期城市軌道交通建設規劃。
今年的52號文將申報地鐵城市的人口、公共預算收入、政府債務等12道“門檻”大幅提高。比如,對地區生產總值GDP的指標要求從原有的1000億元變成了3000億元,翻了三倍。有基于此,包頭、蘭州、烏魯木齊、呼和浩特等城市將因不達標而不再具備承建地鐵的條件。
國家發改委上個月表示,對于正在履行審批程序和規劃內的其他未開工項目,要嚴格按照《意見》(即52號文)規定和建設規劃要求,加強項目出資方案的審核,只有在資金來源已經明確落實好的前提下,才能按程序批準和開工建設。在城市軌道交通項目總投資中,財政資金投入不得低于40%。
下附:PPPwiki按照52號文關于GDP、一般公共預算收入、市區常住人口要求,整理的符合要求的38個城市名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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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源:吉林省發展和改革委 長春市金融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轉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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